傅杭生(时任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公司事务五部总经理助理(主持工作))
房地产开发借款处理不审慎,借款资金被移用于偿还项目土地款;固定资产借款处理不审慎,借款资金回流后被挪作项目资本金;债务融资方案事务投前、投后处理不到位;流动资金借款“三查”不到位,借款资金回流并长时间停留于借款人账户;贷后处理不到位,流动资金借款被移用于购买理财;贴现资金回流用作存单质押,翻滚处理银行承兑汇票事务,虚增存借款;个人运营性借款处理不到位,借款资金被移用于偿还住宅按揭借款或购房;个人住宅按揭借款处理不审慎;借款风险分类不精确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处理法》第二十一条、第四十六条、第四十八条,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》第四十七条、第七十四条、第八十九条及相关审慎运营规矩